解析:
在法律层面,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的语言性骚扰行为,应当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而对于轻度的此类行为(如通过言语调情、诱惑等方式),通常适用的是教育惩戒或是令其签署悔过书的处罚措施。
然而,如果这类行为的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或者呈现出反复发生的态势,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所谓的“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采用言语、文字、图像、肢体动作等多种形式,对他人进行性方面的骚扰和侵犯的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