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侵占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万元但不足20万元时,该情况便被定义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范畴。
而当侵占行为涉及到的金额高达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时,这就构成了"数额巨大"的起点基准。
在中国,对于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是依据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否被非法占为己有以及其涉案金额的大小来判定的。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相当于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并且拒绝归还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若行为人的行为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巨大(即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他将会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此外,如果行为人擅自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相当于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并且拒绝交出的话,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律所规定的侵占罪,仅限于受害者主动提出诉讼请求的案件才能得到审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