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就“帮信罪”寻求律师协助的价值,这取决于涉案人员对该案件的预期期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帮信罪”并不属于那种极其恶劣或严重的刑事犯罪范畴。
其次,若涉案人员有强烈意愿期望能够获得缓刑或者检方不予起诉的判决结果,那么聘请律师便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律师与侦查机构及司法机关的有效交流,进行权威辩护,以期达到理想的判决成果。
在处理“帮信罪”方面,涉案人员有较大可能获得保释、减轻刑罚、甚至获得缓刑的处理。
而律师不仅有权与其委托人会面,还能翻阅复制相关案件资料,紧密跟踪公安部门的调查进展。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策略,尽力为其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权益。
对于“帮信罪”的构成要素,只要主犯的行为满足构成要件且违反法律规定,无论主犯是否具备责任,也就是不论主犯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故意,只要其帮助行为与主犯的非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帮助者明知主犯的行为及其后果,即可判定帮助犯的成立。
只要现有的证据显示他人(主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非法行为,依据限制从属性理论,实施帮助行为的人便可成立帮助犯。
至于他人究竟为何人、是否已被捕获、是否具有责任等因素,均不会影响帮助犯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