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彩礼的返还比例:
- 共同生活时间:同居时间的长短可能会影响彩礼的返还比例。一般来说,同居时间越长,彩礼返还的比例可能越低。
- 是否生育子女:如果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法院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对彩礼的返还比例进行调整。
- 彩礼的用途:法院会考虑彩礼的具体用途。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或其他合理支出,可能会影响彩礼的返还金额。
- 双方的过错程度:如果一方在导致分手或同居关系结束中存在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来调整彩礼的返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