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包含了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两大类别。
就交通肇事罪这一类型的公诉案件来说,其整个诉讼流程必须经过以下三个国家机关及三个阶段,即
首先是由公安部门进行的侦查工作;
其次,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与起诉阶段;
最后,才能进入到法院阶段的审判程序之中。
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凡属于需要提起公诉的任何案件,都必须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最终的审查决策。
当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被彻底查清,且所掌握的证据真实可靠、充分有力,依法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便应做出正式的起诉决定,依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同时将所有的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