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需依据审判当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而定。
仔细参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我们发现,当法院开始审理刑事公诉案件之后,必须要在受理案件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如果涉及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存在其他特定情况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若由于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则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此外,当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发生变更时,自新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审判期限将重新计算。
同样地,如果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补充侦查,且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后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也会重新计算审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