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针对帮信罪涉案流水高达900万元之情况,通常会依法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期限之有期徒刑、拘役亦或罚款等相应惩罚刑罚。
值得注意者在于,帮信罪并非纯粹的数额犯,故犯罪金额规模并无权成为衡量量刑轻重的唯一标准。
若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与处罚。
此外,倘若被告人能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那么这无疑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所面临的刑罚压力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宽大处理。
最后,关于被告人的身份问题以及主观心态,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即明知自身正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然而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即便被告人已构成帮信罪,但其所扮演的角色仅限于从犯,因此从犯理应受到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