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湖南省对于盗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盗窃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的可以视为情节严重进行立案侦查;
其次,若个人在两年之内发生过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理;
再者,如有人非法闯入他人用于日常居住的,且与外部世界相对封闭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活动的话,同样需要进行立案调查;
另外,如有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也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有个人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