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案的侦查期限,通常为两到三个月。
然而,在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之后,其所处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的案件,可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高不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