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强奸罪被视为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犯罪。
此类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性的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实施强奸罪者所给予的惩罚是极其严厉的。
最为严重的情形下,强奸罪犯将面临死刑的严惩。
当强奸罪犯完成刑期之后再度发起强奸犯罪时,其如何受到相应的制裁将取决于该人是否符合累犯的定义。
若构成累犯,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