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指控他人制造谣言和诽谤行为的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遭受诽谤的受害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申请;
其次,须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自诉书或通过口头陈述的形式予以告知;
接下来,人民法院会对自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逐一核实相关信息,并在决定立案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自诉人;
如果法院决定立案受理,自诉人则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耐心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以便展开正式的审理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