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界定行贿罪的关键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
行贿罪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国家公职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该罪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展现的形式主要为:
为获取不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或在经济活动中,通过各种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支付回扣和手续费等行为。
以上述行为作为衡量标准,只有当其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3、主体要件。
行贿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均可成为行贿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行贿罪在主观层面上体现为故意。
这意味着行贿者对自身行贿行为的目的及性质有着明确的认识,然而他们却选择了为了谋求个人利益而继续进行这种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