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对抢夺未成年人的刑罚量定,应该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范围内,同时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如果此类犯罪涉及到拐卖妇女或儿童,那么量刑标准则有所提升,是在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仍然需要缴纳罚款。
在此类犯罪中,如果行为者属于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或是造成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达到了三人及以上,并且是以出卖为主要目的,实施诸如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以及麻醉他人等方式来绑架儿童妇女,那么判刑结果将会更加严重,可能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额外承担罚款或者被国家没收财产的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