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上级领导赠予烟品酒水等礼物时,若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在于谋取不应得的利益,那么这一行为无疑应被归类为贿赂范畴。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企业、机构或者个人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赠送物品等手段向他人行贿,很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特定类型的刑事犯罪,即广为人知且通常称之为“行贿罪”的法定罪名。
具体来说,行贿罪是指那些以获得非法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通过支付货币或其他形式的物质财富来贿赂政府官员、社会组织及其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