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案件的核心证据包括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2、此外,现场留下的实物证据如被害人身上的毛发、指甲中的犯罪嫌疑人皮肤碎片等也不容忽视;
3、受害者在案发时可能受到过暴力侵犯,因此此类物品证据的重要性尤为突出,比如说带有刀刃的凶器;
4、针对遭受性侵的受害者而言,受害人衣物中残留的加害人体液等相关证据也应得到全面的搜集以及鉴定。
以上列举仅仅是众多案件证据中的部分内容,实际上,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只要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都应该被充分地收集起来,这些证据对于最终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