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目前我国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实施的乃是政府指导价与律师自定价格并行的模式;
2.关于各省级地方的具体收费指导标准,则由各地自行制定,这导致了不同省市之间的收费规范存在差异性;
3.对于房产纠纷这类民事案件,根据其所涉争议标的,可分为行为诉讼及财产诉讼两大类别。
若为行为诉讼,如涉及到解除合同等事宜,可能不涉及标的金额,因此收费标准相对较低;
然而,若涉及财产诉讼,例如给付类诉讼,则需依据给付金额来计算律师费用,相较于行为诉讼而言,收费标准通常会更高。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其律师费用应依照争议标的额,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进行分段累计协商收取:
(1)5万至10万(包含10万元):
8%;
(2)10万至50万(包含50万元):
5%;
(3)50万至100万(包含100万元):
4%;
(4)100万至500万(包含500万元):
3%;
(5)500万至1000万(包含1000万元):
2%;
(6)1000万至5000万(包含5000万元):
1%。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