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被拘留之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是否存在问题的情况,我们需要具体分析问题的性质。
尽管法律体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竭力保护每一位公民权益的同时,对于违反法纪的个人亦将依法予以制裁。
但若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身体上的问题,那么被拘留者就不应被收监关押。
在规定中明确指出,看守所在收容人犯时,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
以下几种情况下,被拘留者将无法被收监:
首先,患有精神疾病或正在经历急性传染病的人;
其次,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在羁押期间可能导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或生活无法自理的人,除非其罪行极其恶劣,如不加以关押将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最后,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且孩子未满一岁的女性。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