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基于案件数量的收费模式(1)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辩护律师及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和受害者的代理人,提供如下收费标准:
1、作为刑事案件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在侦查阶段的收费标准为每案15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
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收费标准为每案2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
而在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则为每案3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受害者代理人的,则按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2)对于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且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其收费标准为每案30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之间。
(二)以标的金额为基础的比例收费模式在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在标的额低于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8%至12%;
若收费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
在标的额介于10万元至100万元(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至7%;
在标的额介于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至5%;
在标的额介于1000万元至1亿元(包括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至3%;
而在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至1%。
(三)基于时间的计时收费模式对于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