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卖方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此份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存在一例外条款,即如果在诉讼提起之前,卖方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具体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
若卖方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与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此份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但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卖方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此外,对于那些主张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其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