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1600万元人民币的量刑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惩处,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
具体而言,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中的员工,如果借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时,则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附加罚金;
当涉及的数额相当巨大时,那么处罚力度将会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者,则可能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必须缴纳罚金。
另外,如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因他国背景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他国机构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单位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存在上述违规操作,亦须按照相关程序接受相应惩罚。
接下来谈及职务侵占类案件的不予立案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若侵占行为人遭到了警方的传唤调查,通常都需要将先前所获取的不当收益归还于原单位。
再者,若经查证其职务侵占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即未能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受害的公司有权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归还被侵占的财产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对于那些侵占、职务侵占行为,虽然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但也只能通过民事途径加以解决,而不能给予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