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暴力侵犯正在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均会受到法律制裁,具体刑期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当这类侵害行为采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恶劣手段,严重威胁到其人身安全时,刑罚将会升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关于袭警的惩处方式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未明确规定,通常此类事件的处理依据是妨碍行政管理秩序或故意伤害罪的条款进行惩处。
因此,仅就袭警拘留的情况而言,一般情况下的拘留期限设定为15天。
3、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的人员,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