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涉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情况,应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
此项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个人实施合同诈骗的五种典型案例之一,即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了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情况。
2.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并且诈骗所得全部归属于单位,那么当诈骗所得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至200000元以上时,也应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
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而言,该罪行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使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进而导致受害者基于错误认知处分财产,最终使得行为人获取了财产,同时受害者遭受了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