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故意伤害罪,是具备假释资格的。
关于假释方面的详细条款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唯有那些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涉及到有组织暴力犯罪等严重罪行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之外,其余任何类型的刑事罪犯都无法获得假释。
对于那些由于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并因此入狱服刑者,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之后,这类罪犯被判有期徒刑的,他们的假释考验期应为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也就是在宣告假释之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至于刑法中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