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相关裁量准则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刑罚。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初犯,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法律也明确了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即对涉事单位首先进行罚金处罚,与此同时,根据单位实际犯罪情况,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重情节。
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具体而言,如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五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触犯该罪名;
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
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等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