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犯罪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不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情节较轻、同时具备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等。实例包括:作案人是初次涉案且为偶然违法,其在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并且其能够诚实地承认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同时也能够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得到酌情不起诉的处理。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不起诉并不代表无刑法记录。只要案件已经进入了刑事立案程序,相关的信息便会被保留下来,尽管不起诉的决定并不会导致刑事处罚记录的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