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定义:
强制猥亵不仅违背了受害女性的意愿,还涉及到诸如脱去衣物、抠摸等不当手段进行猥亵侵犯。
此种行为的侵犯对象为受害者的身体自由权利、私密权益以及名誉地位。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尽管强制猥亵行为往往呈现出刺激或满足行为实施者或第三方性需求的迹象,却并不具备强奸的目的导向。
任何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罪的犯罪主体。
2、法律规定:
对于那些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此类行为发生在群体聚集或公众场合,且存在如下任一情况,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对多名或多次儿童进行猥亵;
(2)在群体中猥亵儿童,或在公众场合公然猥亵儿童,情节恶劣;
(3)导致儿童受伤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
(4)猥亵手段极其恶劣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