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拒绝诉前调解,坚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诉前调解是在正式立案之前,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种程序。如果当事人坚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诉前调解应当及时终止。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不愿意参与诉前调解,您有权拒绝调解并要求法院继续进行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当事人不同意选择非诉讼调解的,或者经非诉讼调解未达成协议,坚持起诉的,经审查符合相关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
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明确表示您不同意诉前调解,并要求法院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处理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