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家长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中,加害方的监护人(即对方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医疗费: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药费、必要的护理费等。
2. 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受害学生可能遭受的精神创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 其他可能的经济损失:如因治疗需要休学,可能导致的学习损失等。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应通过和解的方式尝试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家长不同意赔偿或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家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规定,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在处理过程中,学校应及时介入,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通知双方家长、组织调解等,确保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