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集资诈骗罪的各种表现形式中,以下四种情况较为常见:
首先,集资行为完成之后,犯罪分子携带着集资款项逃跑的行为即是集资诈骗罪的表现之一;
其次,若非法分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去使用集资来的资金,反而任意挥霍或者滥用这些资金,那么这些集资款项可能会因为无法追回而成为集资诈骗罪的另一个典型表现;
再次,如果罪犯利用集资得来的资金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集资款项无法被归还,这也是集资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最后,如果非法分子向集资参与人承诺在到期时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额回报,这种行为也可以视为集资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