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方面,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项目:
医疗费用及其后遗症所需治疗费用、因为受伤致无法工作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为伤者提供护理服务所产生的护理费用、伤者家属前往医院看望时需要支付的交通费用、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以及搬迁住处时所产生的住宿费用、生活必需品的购买费用、丧葬费用及对死者房产进行处理和维护需要支付的各种基金费用(如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等。
其中,交通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来确定的。
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那么侵权方必须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合理费用,同时还要赔偿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导致了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