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罪案发生后,罪犯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害方需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歹徒在行凶过程中导致被害人身受轻伤,被害方有权索偿实际产生的医药费用等实质性经济损失。
然而,关于赔偿金的确切金额,目前国内法律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2.抢劫罪中所施予的暴力,特指针对被害人身体进行打击或强制,用以压制其反抗情绪,从而实施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
至于抢劫罪中的其它方法,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胁迫手段之外,采用其他方式使得被害人无法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
任何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在抢劫过程中,若行为人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则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亦无需与抢劫罪及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而是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但若行为人为复仇或其他私人目的而伤害或杀害被害人后,趁机夺取其财物,则不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