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售出但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汽车,理想的处理方式包括:
首先,我们应该尝试与买家进行深入的沟通,敦促他们尽快履行过户义务或者将车辆归还给我们;
其次,在我们无法联系上买家或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机动车管理机构,对那些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车辆进行相应的锁定操作;
最后,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解决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向车辆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