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企业、事业等单位所属之人,倘若利用其职务之便,将该单位财务非法侵吞为己有,且所涉金额超过法定标准之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会面临如下处罚:
若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则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刑罚,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若涉案金额较大,则需接受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刑责,并且照例需进行罚金的缴纳;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