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赋予的继承权确认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途径:
首先,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应依据遗嘱中所设定的内容来确定继承权归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订立遗嘱,以自主处分其生前财产,遗嘱内容中可清晰地指明其个人遗产应归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几位,同时亦可将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机构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其次,若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相应的继承权确认应依照此协议进行。
自然人有权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该组织或个人需承担起对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责任,并因此获得接受遗赠的权利。
最后,若既无遗嘱又无遗赠扶养协议,则应依法定继承顺序来确认继承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