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构成本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一般自然人;
其次,在主观层面上必须存在故意,且其故意内容必须是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公私财产;
第三,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受害者的人身进行强制,强行夺取其个人或公共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