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醉酒状态下的袭击警察并不必定构成袭警罪的指控。
然而,如果此类袭击行为同时满足下列各项必要条件时,那么袭警罪的罪行便得以成立:
第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涉及到的客体乃是人民警察正当的执法管理行为,其主要侵犯对象则是那些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第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实际情况中的表现形式为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并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第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就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道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却仍然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得他们无法或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执行职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