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证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若确定是由于无证驾驶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则需全权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倘若事故的发生源于双方当事人皆存在过错,那么将依据各方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之严重性,分别担负主要责任、平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为之,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