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可依情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判处或单独适用罚金刑罚。
2、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我们需综合考虑自首、坦白等各种情节因素,以及犯罪所得收益的多寡。
若犯罪嫌疑人为无收益或仅一次性出售银行卡获取微薄利润者,他们有可能获得不起诉处理。
3、此外,关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问题,部分案件中,即便其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共犯,但其所扮演的角色可能仅仅是从犯。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犯应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