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审批流程通常需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被被羁押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聘请的律师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請,公安機關收到该申请之后,理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回应;
如若同意,则依法为相关人士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反之,若不同意,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拒绝的原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