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计件收费模式:
(1)侦查阶段:
每件收费2000至6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
每件收费6000至16000元;
(3)审判阶段:
每件收费6000至33000元。
对于刑事自诉以及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案件,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收费。
然而,若刑事案件由于时间或地域跨度较大,属于集团犯罪或者其他案情重大且复杂的情况,可在不超过规定标准1.5倍的范围内,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方面,每小时收费200至3000元不等。
以上所述收费标准均允许有20%的上下浮动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及比例仅适用于代理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
如果只代理了二审而没有代理一审,则按照一审的标准进行收费;
曾经代理过一审又再次代理二审的,或者曾经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然后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都将按照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关于仲裁案件,如果曾经代理过仲裁,那么在诉讼的一审或二审阶段,都将按照仲裁标准减半收费。
执行案件也将按照一个审级进行收费。
此外,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中的民事部分将按照一审标准减半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