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犯罪中的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自行主动停止该犯罪行为或有效阻止可能产生的犯罪后果的出现。
在此类情况下,若中止行为未对他人及社会造成任何损失,那么其应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反之,若已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则应对其减轻刑罚。
关于犯罪中止的时间节点,可划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以及实行阶段的中止两种类型。
预备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准备阶段,行为人自觉自愿地放弃继续进行犯罪预备活动;
而实行阶段的中止,则是指在犯罪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行为人自发并且主动地中断了其实施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