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行的罪犯而言,如需实际执行刑罚,则通常无法通过减刑方式提前结束服刑,并于监狱内顺利完成刑期后方可予以释放。
具体而言,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所述,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限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曾临时羁押于看守所等场所,则可将此段时间换算为相应的刑期进行折抵。
在此过程中,罪犯如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良好态度,或具备立功表现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