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人擅自将受其委托代为保管的他人物品据为已有,且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仍拒绝归还给物主,则需接受法律惩治。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类行为可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其中,对于侵占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数额较大”的,违章者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额度不等的罚金;
而当侵占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在两年至五年内被判刑,同时还须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