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江西省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以下规定:
首先,盗窃公私财产价值一千元以上者,被视为数额较大,其数额区间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其次,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的;
再次,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环境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活动的;
此外,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最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均属于盗窃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