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合同诈骗罪,必需搜集并展示如下关键证据:
首先,须提交详尽的书面报案申请,若由公司机构报案,则需加盖公章作为权威见证;
其次,被害者与经办人员均需提供亲笔撰写的陈述报告,以资证明;
第三,务必提供报案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供查验;
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中曾使用过的相关证明性材料也是必须要收集的重要证据之一;
同时,涉案合同以及担保方的相关文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都应当妥善保存;
另外,涉及到担保、抵押、支付等环节所使用的票据、收付款单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据也不能忽视;
最后,如果有实物样品的话,也应该一并提供给法院进行鉴定。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