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被认定为抢夺罪,该行为构成了刑事违法性。
抢夺罪通常指的是在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驱使下,趁受害者疏于防范之际,公开且有预谋地攫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行为。
从本质上看,本罪所侵害的法益主要是各类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这一点上与抢劫罪有所区别;
然而,本罪并不危及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属于单一的犯罪客体类型。
作为本罪的犯罪标的物,不仅限于一般的财物,例如货币、商品等,同时也不包含诸如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特殊物品,因为这些物品并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