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故意伤害罪具备以下情况之一时,可考虑撤销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若该犯罪行为的主犯已经意外死亡时,可以考虑撤销案件;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受到特赦令的特殊宽恕,从而使其避免承受刑事处罚,可作此类处理;
再次,若故意伤害罪的情节显然轻微且危害性较小,不足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也可考虑撤销案件;
此外,若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已经超过法定时限,亦可考虑撤销案件;
最后,如有其他法律规定允许撤销案件的情况,也应予以考虑。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受害者的伤势鉴定结果。
若受害者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则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等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