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并非持续性的犯罪类型。
侵占罪是指那些抱持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非法手段擅自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据为己有的人,其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达到16岁以上并具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在主观上,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这些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是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但仍然非法地将它们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