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租赁而来的汽车擅自出售可能会被视为涉嫌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对于租借到手的车辆负有妥善保管之责,而当其擅自将所保管的车辆予以出售并私自占有售车所得款项时,便构成了一种典型的侵占行为。
然而,若仅仅是将租来的车辆进行销售,尽管这属于无权处分的范畴,但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犯罪。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判定为侵占罪。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委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