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嫌构成行贿罪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可被裁定为严重要件的情况包括:
行贿款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者;
其次是行贿款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不足100万元人民币,且向人数超过3人的范围内行贿者;
再次便是将违法获取的收益用于行贿行为或通过行贿行为以谋求职位的晋升与调任者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